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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调解室”,快速解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3月10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3-13 1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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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打官司需要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方便,今天就拿到了钱。”原告某科技公司代理人潘某说。

3月8日上午,原告某科技公司和被告某资产管理公司的代理人再一次走进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7日调解室”。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当场给付了钱款。

2015年5月起,原告向被告提供空气净化机租赁服务,后因部分租赁费用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经双方同意,案件被委托到了丰台法院“7日调解室”。

第一次来到调解室,双方代理人剑拔弩张,谁也不肯让步。详细了解情况后,人民调解员认为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只是正在气头上,不如先回去冷静一下。其间,人民调解员通过电话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说,双方火药味和对抗情绪慢慢地消失了。于是,人民调解员邀请双方当事人再一次来到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结合案情,从事理、情理和法理三方面分析矛盾,居中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争议。经过两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尾款2万元交给原告。

“‘7日调解室’是去年3月丰台法院联合丰台区司法局搭建的委托人民调解新平台。该平台7日内安排先行调解,30日内完成调解,实现了人民群众化解纠纷的‘零成本’。该平台运行一年来已经成功调解纠纷1486起,平均调解周期16天,30%的纠纷当天解决。”丰台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平英介绍说。

据了解,3月8日上午,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2件,委托“7日调解室”调解案件11件,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