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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实践呈现 “两降一升”态势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12月19日第5版 作者:张春红 发布时间:2016-12-19 12: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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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着力构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这个机制运行的重要环节,我院建成了多元化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从调解到诉讼“一站式”纠纷解决渠道。这其中,我院尤其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协调力,成立了以全国人大代表余梅为骨干力量组成的“余梅工作室”。余梅利用她来自于基层、贴近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别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她的认知与认可、信任与信赖的优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得益于余梅和其他参与纠纷化解工作人士的努力,我院呈现出收案增幅下降、信访来访数量下降、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数量上升“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

    在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中,以余梅为代表的“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外请人士的作用明显。这些作用包括:

    一是支持帮助作用。余梅们从群众中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纠纷当事人所思所想,运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采取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做调解工作,可以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有力地支持帮助了法院工作。

    二是桥梁纽带作用。余梅们来自法院、当事人以外第三方的角色定位,同时又对法院工作有较多了解、对纠纷当事人有亲和力的优势,拉近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

    三是示范引领作用。余梅们特别是其中的“两代表一委员”,对当事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法律问题的释疑解惑,有助于教育当事人知法尊法守法、依法办事;余梅们的良好工作方式方法,有助于促进我们法院干警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

    四是监督规范作用。余梅们参与纠纷调解,对于他们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法院工作,从而更加有力有效地监督法院及其干警的行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发展具有独特的作用。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我院调研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借鉴全国其他法院的成功经验,完善“余梅工作室”等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加强服务和保障,为余梅们的履职提高更好的条件。另外,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社会有关人士参与多元化调解的方式,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如实行调解员资格授予和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并参照公证员和仲裁员的选任方式进行选任,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的“珠山实践”,并以此为龙头,带动我院整体工作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