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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调查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窦玉梅 汤 蓓 发布时间:2017-9-2 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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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多元化调解中心和相关部门对我们的帮助,我们本来以为会用很长时间,没想到两天就帮我们解决了工资问题,终于可以回家割麦子了。”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工地打工的10位甘肃籍民工代表赵彦平紧紧握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法官的双手,连声道谢。这一幕是阿左旗法院全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切实排忧解难的一个真实缩影。

近年来,阿左旗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努力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将审判领域向外拓展,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整合成立多元化调解中心,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稳定工作、信访工作等“无缝对接”,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18件,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344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1%,调撤率上升至78.73%,无超审限案件。多元化调解中心自去年5月成立至今年5月,共受理案件1578件,成功在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118件,调解成功率达70.85%,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未发生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阿左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重心前移

推动多元调解

“您好,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调解方式具有简便、快捷、免费的优势……阿左旗法院真诚地劝导您,请首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走进阿左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面巨型的《调解劝导书》,在这里,有诉讼意愿的群众在立案之前,通常会被引导先行阅读了解该《调解劝导书》,再自行选择或坚持立案诉讼,或暂时放弃起诉选择调解渠道解决纠纷。

阿左旗法院注重“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官主导作用,坚持以“事实清楚,分清是非”为基准,根据不同案情和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策略方法,找准具体切入点,因势利导,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起到了分流案件、减轻审判压力的作用。

“在诉讼立案前,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先到与当事人纠纷有关的相关部门调解,采取多部门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行政调解成功的案件,移送法院获得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该院多元化调解中心主任刘志刚这样向记者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进入剧烈的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阿左旗矛盾纠纷呈现出数量不断攀升、纠纷类型增加、涉及主体众多、处理难度加大等特点。多元化调解工作开展初期,我院成立调研组,对全旗纠纷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摸清阿左旗纠纷现状后,确立了‘立足基层,重心前移,多元联动’的多元化调解工作思路,制定了《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实施办法(试行)》和《调解案件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将加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衔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切入点,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对接的积极作用。我们争取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不仅为法官减压,也为群众解忧。”

阿左旗法院始终坚持在旗委领导下,由政法委牵头,按照“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要求逐步推进工作开展。该院调解工作得到了盟委、旗委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旗委政法委领导多次到阿左旗法院指导调解工作,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案卷资料、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统筹协调调解工作,推动调解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畅通衔接渠道

实现无缝对接

闫某是位怀有5个月身孕的准妈妈,正应当享受迎接新生命的喜悦的她却来到阿左旗法院要起诉离婚,原来,其丈夫吴某不仅成天打游戏不出门工作,而且还几次伙同母亲殴打有孕在身的妻子闫某,致其先兆性流产和腰部软组织挫伤。调解中心法官了解情况后,先后4次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希望双方多一些理解和宽容,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吴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取得了妻子的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愿意继续生活在一起。两人在调解和好的庭审笔录上签了字。

“2016年,人民调解室共成功调解33件婚姻家庭类纠纷,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恩怨,促成‘案结事了’,挽救了许多濒临破碎的家庭。”多元化调解中心婚姻家事调解员黄彩仙说道。多元化调解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社区建立衔接工作站点,加强工作互动,主要职责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对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抚养、赡养等涉及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的多种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以避免矛盾的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室聘用12名专职调解员、20名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利民、亲民和免费的特点及优势,现场办公,对部分离婚、继承、人身伤害等适合进行调解的案件,由当事人委托后进行调解,既有效解决了人民调解协议无法律强制力的问题,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节省了涉诉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深受群众欢迎。

2016年12月,多元化调解中心在阿左旗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挂牌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2名资深法官例行巡回,专门审理和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截至今年4月,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矛盾纠纷21件,调解成功16件,调解率达76%。该庭搭建了便捷高效调处交通事故纠纷的平台,实现了专业调解与司法审判的有效对接。

为适应新形势下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阿左旗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严格贯彻《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行业调解室,覆盖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金融股份、物业服务、保险理赔等领域,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工作秩序。2016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124件劳动争议案件,涉案标的金额190余万元。

为及时受理、依法调解消费纠纷、棚户区改造纠纷等类案件,阿左旗法院建立了多部门对接联动机制,与司法局、工商局、国土局、质监局等多个行政单位加强有机衔接,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今年1至4月共调解消费争议、行政争议等类纠纷37件,有效化解了各类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对接的积极作用。

延伸工作触点

化解社会矛盾

2012年,从宁夏中宁来到阿左旗务工的秦学礼与某水泥生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厂工作。两年后,秦学礼因须返乡而申请辞职,结清全部劳务费用,但其向企业提出的解除合约补偿金,企业却始终不予支付,后秦学礼来回奔波两年多,一无所获。2016年底,秦学礼来到阿左旗法院立案庭起诉该企业,受理案件后,立案法官通过多元化调解中心,组织法官、专职调解员、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专程前往当事企业,处理该纠纷。经多部门联动调解, 为秦学礼追回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近年来,阿左旗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开展上门调解工作,从社区延伸到苏木镇,现在已经辐射到周边地市企业的工地中,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拉近了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距离,便于促进调解,另一方面,避免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当事人带来极大便利。

该院多元化调解中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行“走出去”模式,利用“村头”“地头”“炕头”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

一方面,该院积极加强吉兰泰、乌斯太、嘉尔嘎勒赛汉、敖伦布拉格4个基层法庭和10个巡回审判点的基础建设,为其配备了移动数字化法庭设备,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工作中,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在派出法庭或巡回审判点进行现场确认。人民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当事人起诉后,可就近在派出法庭或巡回审判点开展审判与调解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就近参加诉讼,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近3年来,4个基层法庭共调解结案1146件,对解决群众纠纷、维护基层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该院还延伸司法职能,在巴彦浩特镇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官便民联系点,通过设立“法官联系点”,让法官主动走进群众、融入群众,让法官与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零距离接触,构建更加“接地气”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6年在巴彦浩特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期间,调解法官入户53户,解答群众涉及婚姻家庭、合同、继承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80余人次,成功调解棚户区群众关于土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13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

记者了解到,阿左旗法院曾先后组织人员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广东禅城、黄埔等地区法院学习考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先进经验,作为自身发展的助推力,积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提升调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外学内调、多管齐下的作用下,阿左旗法院将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由2013年的35.57%上升至2016年的78.73%。民商事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46天,而通过非诉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大部分当天解决。同时,对非诉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全部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深受群众欢迎。通过提早介入调处纠纷,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减少了大量不稳定因素,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作出积极的探索。

“我们将进一步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挥司法资源最大效能,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争取党委、人大等各方支持,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开展,形成覆盖更广、联动更多的联调工作网络,扩大联调工作成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阿左旗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张椿林对记者说。

《论语·学而》中说:“礼之用,和为贵。”阿左旗法院深刻秉承这一理念,多措并举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构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使社会矛盾就地解决、群众纠纷就地化解、邻里关系就地和解成为现实,真正成为群众的解忧人,为和谐社会建设注入了积极健康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