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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引领推动高效化解纠纷——山东泰安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综述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本报记者 闫继勇 本报通讯员 陈述元 发布时间:2019/12/11 1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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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一元主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实现多元化解有支撑、诉调对接无缝隙、纠纷调处全覆盖

 

打通调解网络,纠纷解决百花齐放

 

20188月,新泰市翟镇的刘某骑电动车回家途中,撞到了王某放在路边的黑色铁管,致刘某腿部骨折,双方就赔偿款协商不成,刘某来到新泰市人民法院要求立案起诉。

 

立案庭法官杨震了解情况后,根据案件性质及当事人意愿,把案件分流到平安协会派驻新泰法院的调解员手中,对案件开展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地向双方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多轮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王某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8.6万元,并当场交付。

 

为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泰安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市两级法院和27处人民法庭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移送诉调对接中心,再由中心委托特邀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

 

此外,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泰安法院联合交警、卫生、农业、金融保险、劳动部门等单位,在全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农业承包、金融消费、劳动争议等专业性多元化解中心17个,选派专业法官及相关领域专家、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联合解纷,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人民法院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必须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各类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建设,让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发展到百花齐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说。

 

强化司法确认,诉与非诉无缝衔接

 

你们这样调解能够履行吗?确定不需要判决书吗?这些怀疑在小张拿到司法确认书后被一一化解。

 

小张是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为要回酒店拖欠的工资,小张来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工作较忙,小张没有时间参加开庭等诉讼程序,在获悉案件可以通过诉前调解快速结案后,小张果断同意通过该方式化解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该起案件在当天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院出具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该起案件顺利结案。

 

对于类似的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案金额较少、案情较为简单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便可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当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免去开庭审理的时间,且不需要缴纳任何诉讼费用,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又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当事人可凭借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通过委派、委托分流调解案件7200余件,各基层法院年均审查确认调解协议230余件,80%以上的司法确认案件做到了当天受理、当天确认、当天结案。

 

抓好速裁快审,纠纷化解及时高效

 

王某因家中急需用钱,向纪某借款3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但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未向纪某偿还借款。于是纪某将王某诉至法院。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纪某只用了两周时间,这让他很吃惊,因为他听朋友说打类似的官司至少要花五六个月的时间。法官向纪某解释,该案适用的是简案快审程序,其特点就是审理快,纪某听后连连称赞法院的办案效率。

 

随着法院受理案件数的连年攀升,面对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如何优化资源配置,快速高效审理案件成为法院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此,泰安法院认真落实分调裁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登记时就综合考虑案件类型特点、争议大小、矛盾程度进行分流,把简案直接分到速裁快审团队审理,对繁案和简案划分不同跑道,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构建速裁快审机制,规范民商事、行政案件速裁快审程序,探索建立以三提前、三集中、三简化为主要内容的刑事速裁机制,实行要素式审判、令状式文书和示范诉讼模式,推行简案类案集约快速处理。

 

目前,全市法院共设立速裁团队或法官工作室32个,今年以来,共速裁结案7000余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