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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机关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多元调解,“微创新”大智慧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汤瑜 发布时间:2017-8-25 2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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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纠纷需要懂法用法,但并不意味着只有诉讼才能解决问题,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也是重要选择。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改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专家认为,这可以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独特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将在一定时期内高位运行。面对案件压力,不能走增员增编的老路,近5年来,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内部挖潜与社会分流两手并重,找准制约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让“微创新”释放大能量。

 

        2015年3月,覃肖连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重伤。在广东顺德法院法官的建议下,她走进了“保险纠纷联调工作室”,1+1>2的保险行业联调“顺德模式”让覃肖连绝处逢生。

 

       2011年以来,广东进入诉前联调的纠纷超过35.1万件,为法院分流了大批案件,也为社会化解了大量纠纷。

 

       在北京,化解矛盾纠纷的“李红星工作法”已在全市政法系统全面推开。作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事法官,李红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每年审结的案件多达800余件,调解率高达80%以上。

 

       “我一般不会等着开庭,而是提前走出法庭,到楼道里寻找当事人,很多案件在楼道里,我跟当事人站在那里,面对面地交流,就得到了解决。”李红星说。

 

       在庭审过程中,李红星很少使用法律专业术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楚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一起消费者与商场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中,他只是将“赔偿”更换为“补偿”,就成功地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此外,北京选择部分收案量大的基层检察院设立轻罪案件检察部,专门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50%—60%的审查逮捕、公诉案件由轻罪案件检察部办理,实行受理、告知、讯问、起诉、开庭“五集中”机制,推动轻罪案件从受理到审判全程提速,部分速裁案件羁押后48小时内得到解决,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河南登封市法院通过减半收取诉讼费、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小额速裁案件成立“快执分队”迅速执行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速裁程序。同时,经当事人同意缩短举证期限,采用门诊式庭审方式直奔争议焦点,并将调解贯穿庭审全过程。2017年以来,民事小额诉讼均在20天内结案,且无一件申诉、再审、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非诉执行等案件平均31.5天审结。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设立速裁庭,配置4名员额法官和12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审理速裁案件,明确对金融借款、小标的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盗窃等12类民事、刑事案件重点适用速裁程序。采用“门诊式”庭审方式,对当事人集中进行风险提示及权利义务告知,合理排期开庭,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对多起简单案件进行合并或连续审理,提高庭审效率。全院民商事案件1/3通过速裁庭办理。

 

兰州市安宁区法院将劳务合同、婚姻家庭等19类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审理,占同期受理民商事案件的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