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调解文萃 >> 正文上海浦东自贸区法..

上海浦东自贸区法庭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见闻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严剑漪 陈 凤 发布时间:2017-9-7 20:24:09
分享到: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拓展新思路,在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科技应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举措频出,亮点纷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专栏“创新社会治理 护航平安中国”,多角度展示人民法院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好做法、好经验。敬请关注。

 

    近年来,上海浦东自贸区高速发展,市场主体对权利救济的便利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有了越来越迫切的需求。自2013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成立起,自贸区法庭即结合该庭审判实践和涉自贸区商事纠纷的特点,开始尝试引入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ADR非诉纠纷解决模式。如今,已经探索建立出一套具有自贸区特色、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今年4月,自贸区法庭法官朱俊收到了一起涉迪士尼某俱乐部会员卡的合同纠纷。被告上海某主题乐园公司是迪士尼乐园的一子公司,在发现原告某投资公司员工违反合同约定,通过朋友圈兜售迪士尼一俱乐部会员卡的情况后,终止了原告公司的会员资格并没收全部会费。投资公司诉至自贸区法庭,要求判令主题乐园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案件在诉前进入了商事调解程序,上海浦东联合法律服务调解中心的律师袁胜红作为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袁胜红的专业素养和细致作风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今年4月26日,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ADR非诉纠纷解决模式在中国常常被称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它强调为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所以调解时更侧重于双方的‘利益平衡’。”自贸区法庭庭长曹克睿向记者介绍。

 

 

 

    近年来,自贸区法庭不仅坚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积极搭建出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大平台”。自贸区法庭不断引入各类调解组织,如台办、侨办等政府机构,专司调解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工商联、贸促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下属的调解机构等,这些调解机构拥有大量的专家型调解员,比如职业律师、行业专家、外籍调解员等。

 

    与此同时,自贸区法庭也为当事人提供了灵活独立的调解程序,当事人在诉前、诉中均可选择启动非诉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全部涉外及涉外投资企业的案件均可纳入非诉调解的范围。

 

    “如果当事人率先确认了‘调解优先’的承诺机制,法院允许企业或行业组织自愿与商事调解机构签订《优先调解承诺书》,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尊重资源、软化矛盾、消除纠纷、自主履行等各环节的突出优势,降低商事主体的纠纷解决成本,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曹克睿说。

 

    截至2017年7月,自贸区法庭引入调解组织11家,其中常驻自贸区法庭5家,委托非诉调解2415件,正式进入调解程序1198件,成功调解771件,调解成功率达64%,平均处理周期29天,化解标的额达到6.89亿元。